一、 抄袭是严重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,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(包括电话、电子邮件、网上咨询等)与队外的任何人进行有关策略上的联系,严重违纪的参赛队将被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。
二、 各校参赛队对违反竞赛行为的参赛选手如有质疑,可向竞赛组委会申诉,申请仲裁。
三、 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竞赛组委会。